发布时间:2025-10-17 11:26:25    次浏览
河南商报实习生 张雅露 记者 王杰 河南商报实习生张雅露记者王杰近一年来,郑州市城东路77号院1号楼1单元的居民们,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1楼西户的两任房主都在装修时拆掉了承重墙。闹心两任房主都砸承重墙 搞得邻居们心慌慌昨日,在城东路77号院,院门口南侧有两间门面房与众不同,它们直通街道的门是将1号楼1单元1楼西侧的承重墙拆掉形成的。小区居民王女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77号院是郑州市百货大楼的家属院,1983年建的,房子本身就够老了,拆掉了承重墙更让居民担心。“我们这楼里住的都是老人,万一塌了谁也跑不动。”住在三楼的胡老汉说。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该楼1单元共有10户,其中6户居民都是70岁以上的老人。小区居民陶先生说,2014年4月,1楼西户房主为了装修就拆掉了承重墙,当时居民们把情况反映到了市房管局,房管局出具了整改通知,房主就重新垒好了墙体。“然后房子被卖给了现在的房主。新房主在去年9月份直接拆墙改门,把住宅改造成了门面房,对房管局出具的整改通知也置之不理。”陶先生说,现在他们也联系不上新房主。处理业主已领处罚决定书 不整改或面临强制执行商城花园社区工作人员周女士一脸无奈地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因为没有执法权,她上次去阻止新房主拆墙,还被骂了一顿。社区只好将情况反映到郑州市房管局。房管局2014年10月15日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显示,限期一周,要求该房主立即整改。昨日下午,郑州市房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因该房主拒不配合,投诉目前已经移交给郑州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对此,监察大队法制科吕姓科长表示,该房被打掉承重墙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办理案件有一定程序,因该房主多方面不配合,包括调查取证等流程都耗费了一定时间。分管城东路77号院的第一监察大队的郑姓队长说,3月20日该房主已经到执法大队领取了处罚决定书,若3个月内仍不交罚款、未进行整改,且未提出行政复议,监察大队会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延伸拆墙不是一个人的事儿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将由市、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现实生活中,装修打掉承重墙的例子却屡见不鲜。上述监察大队吕姓科长也表示,监察大队属于行政单位,不具有强制性,速度很难快起来。一旦业主不自律,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来纠错。郑州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英群认为,住宅格局不能随意改变,特别是涉及承重墙。如果拆改对其他业主造成威胁的,业主们有权通过民事诉讼,将被毁的承重墙恢复原状。